今天上海律師以案釋法,讓熱點案件審判變成生動的“法治公開課”,充分發揮司法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案例1:韋甲扶養糾紛案
韋甲,2012年出生,系韋某(女)與馮某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自出生起一直由韋某及韋某的父母照顧。2013年5月1日,韋某與馮某簽署協議書,約定:韋甲由韋某撫養,馮某每月支付撫養費五千元,于每月15日前支付,另馮某自簽訂協議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支付之前欠付的孩子撫養費三萬五千元。簽訂協議后,馮某一直未履行。2013年12月,韋某以原告韋甲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馮某支付協議約定的撫養費7萬元,并且每月向韋甲支付當月撫養費5000元至韋甲年滿18周歲止。
經法院取證、審理,根據原告韋甲要求被告馮某自2013年12月起給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予以支持。又因被告馮某自原告韋甲出生后僅給付部分撫養費,故法院對于原告韋甲要求被告馮某支付其所欠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具體數額結合酌定的每月撫養費予以確定。判決后,韋甲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非婚生子女請求撫養費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被撫養權和撫養費支付標準等,非婚生子女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同樣要得到國家、社會的關注,不能也不應該被忽視。
案例2:劉某訴單某變更撫養權案
劉某(女)與單某于1999年結婚?;楹笥幸蛔訂渭祝?003年出生)、一女單乙(2008年出生)。2011年7月,劉某與單某協議離婚,約定兩個子女均由單某撫養,劉某不支付撫養費,有權隨時探視。二人離婚后,單某長期在上海工作,兩個子女實際由劉某及其父母撫養。2014年3月,單某辭職回京。此后,劉某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兩個子女由自己撫養,單某給付兩個子女每人每月2萬元生活費,直至大學畢業;子女的醫藥費、特殊教育費及其他一次性支出的費用,由其與單某共同負擔。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與單某雖然協議約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單某,但由于工作原因,單某沒有與子女共同生活,子女的實際撫養人為劉某。
法院考慮單某收入狀況,綜合各種因素酌情判定其每月支付單甲與單乙撫養費各2000元,至單甲與單乙年滿18周歲時止。對于劉某提出的醫藥費請求,因該項費用并未實際支出,雙方可在費用發生后協商解決;對于特殊教育費及其他一次性支出的請求,因缺乏相關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夫妻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案件。父母對于子女的撫養,不僅要提供必需的生活、教育費用,更重要的是營造安全、幸福的生活氛圍。
確定離婚夫妻對孩子的撫養權,要充分考慮到家庭環境變化對未成年子女心理的影響和對他們未來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實際撫養關系為判斷基礎,維持未成年子女現行家庭結構的穩定性,綜合考量監護人的監護能力以及征詢未成年子女意愿后,對撫養事宜作出妥善處理。
在變更撫養關系案件中,對于離婚時子女撫養約定不明或者與實際狀況不符的情形,不宜刻板的遵循原有的協議,應本著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②文章觀點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場,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部分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務用戶之目的,如信息標記有誤,請聯系站長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載任何違法違規的相關信息,如發現本站上有涉嫌侵權/違規及任何不妥的內容,請第一時間反饋。發送郵件到 319898138@qq.com,經核實立即修正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