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事情,每天很多人去民政局結婚,很多人離婚。 離婚需要財產分割,許多夫妻在離婚時已經很老了,他們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一起,財產已經混在一起,財產分割很可能是個問題。下面和上?;橐雎蓭?/strong>來看看這個案例該如何處理。
案例:老年人進行離婚,一方有工資,另一方無生活學習能力,如何通過分割以及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關系雙方企業自愿離婚的,應當通過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進行登記管理機關可以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就是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安全以及政府債務信息處理等事項協商結果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八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根據子女、婦女和無辜一方的權益原則作出決定。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八十八條規定: “離婚時,配偶一方有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或者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更多義務的,有權向另一方尋求賠償,另一方應當支付賠償金。具體辦法由雙方協商一致,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民法典》第1090條規定:“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能夠負擔的,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上述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企業以及社會問題研究描述,如果您在離婚時沒有我們生活學習能力,在婚姻家庭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對照顧子女、贍養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盡了較多的義務,可以通過請求另一方支付家務勞動補償,同時也是因為不存在生活實踐能力,可以設計要求對方在離婚時給予一次性經濟風險補償。在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分配時,如果您是女方,可以作為依據上述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中照顧女方的原則要求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女方進行一些適當傾斜。
《民法典》第1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擁有:
?。ㄒ唬┤藶椤ⅹ劷?、勞務待遇;
?。ǘ┏霎a、謀劃、投資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者捐贈的財產,本法第1063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具有共同發展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進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明確規定,下列企業財產為夫妻關系一方的個人信息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富;
(二) 當事人因人身損害收到的賠償或賠償;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于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共用的生存用品;
(五)其余應當歸一方的財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其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上?;橐雎蓭?/strong>,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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