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方配偶下落不明時,離婚程序往往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因為另一方配偶只能起訴離婚??梢宰稍?a href="/hunyin">上?;橐雎蓭?/strong>。如果對方只是不想離婚,法院可以默認處理離婚,但是如果對方失蹤或者死亡,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對方為失蹤人,在法院作出失蹤判決后再提起離婚訴訟。下面是上?;橐雎蓭煹脑敿毥獯稹?
1、法院將缺席審判下落不明的當事人
如果配偶一方下落不明,無法送達,另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法院將通知收件人。經過60天的通知期后,不論被告是否看到送達文件,送達文件都被視為已經送達。如果被告沒有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出庭,法院將在審理離婚案件之前作出缺席判決。
2、法院宣布失蹤或死亡的一方下落不明。
夫妻一方我們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世界宣告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對方為失蹤人,宣告失蹤的公告管理期間為三個月,公告期滿后生效,法院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下落不明滿四年大學以上的可以向法院對于申請宣告對方造成死亡,宣告死亡的公告活動期間為一年,公告期滿生效夫妻之間雙方的婚姻家庭關系也會解除。
離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關于協議離婚,《民法典》第10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向,并就撫養子女、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睹穹ǖ洹返?07條規定:"不愿意離婚的一方,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可以撤回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明;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協議離婚必須由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因為找不到男人,所以不能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關于我國訴訟離婚,首先我們需要通過確定自己管轄法院是哪里,按照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可以提起的民事法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對于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所以,如果你想離婚,你可以先查詢男人的經常居住地,然后你可以委托律師到警察局通過他的身份證號碼查詢男人的經常居住地,但只有辦理居住證的男人才能查詢。 如果無法找到男子的常住信息,可以直接向男子的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后,法院將通過女方提供的聯系方式與男方聯系,提供起訴材料,如訴訟未送達,法院將從公告之日起,通過公告方式將訴訟文件送達男方。60天后,即視為送達,無論當事人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當事人不出庭,不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所以即使你聯系不上這個男人,也不用擔心,你可以找一個離婚律師通過離婚程序來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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