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多源于日常生活,很多事實和道理說不清道不明,調解往往是解決糾紛的最佳途徑。下面來看看上海律師代理的這起離婚訴訟案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案情簡介:
異國分居,婚姻走到盡頭
2018年底,遠在美國的趙某(女方)找到上海律師,想要解除與王某的婚姻關系。據趙某所述,王某自2016年從美國回到中國后,就拒絕再去美國與自己團聚,并且從2016年起不再承擔孩子的任何開銷。
趙某心灰意冷,堅決想要解除與王某的婚姻關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同時要求王某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以及自2016年起至離婚之日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費用,并且希望在財產分割上實現利益最大化。
雙方的財產主要包括:王某婚前購買的位于朝陽區的房產;雙方婚后購買的、登記在趙某名下位于豐臺區的房產;登記在王某100%持股公司名下的位于西城區的房產。
辦案經過:
見招拆招,努力促成調解
在立案問題上,王某的戶籍在A市,趙某擔心在當地法院審理對自己不利,希望在除王某戶籍地以外的法院立案。
王某經常居住地在B市,故律師親往B市派出所、公積金中心、社保中心調取材料,然而調查結果均不滿足在B市立案的條件。
最后,上海律師通過王某在北京朝陽區的房產證,爭取認定朝陽區為王某的經常居住地,并在多次努力去朝陽區法院申請立案后,最終在朝陽區法院成功立案。
在趙某第一次起訴離婚時,王某當庭表示不同意離婚,因此,法院認定雙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決不準離婚。王某提出上訴,要求解除與趙某的婚姻關系,但是不要求分割財產,而趙某堅決要求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并處理,于是王某撤訴。
在第一次離婚訴訟后,我方打算將王某提出上訴的情況作為新事實、新理由重新提起訴訟,從而打破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后要在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的等待期。就在我方積極籌備之時,突然接到法院通知,告知王某已將趙某起訴至朝陽法院。
在本次訴訟中,我方在梳理王某提交的銀行流水時,發現了王某在婚內出軌并生育孩子的情況。據此,我方向法官提供王某的婚姻過錯線索,極力要求法官予以查明。法官就此情況向王某詢問,并要求如實陳述,在王某堅決否認的情況下,我方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委派律師查詢。在此不利情況下,王某向法庭申請撤訴。
撤訴后,王某讓其親戚王小某以王某和趙某作為被告,提起股東資格確認之訴,企圖確認王某持有的公司100%股權系其替王小某代持,從而規避公司名下房產被當作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的風險。我方主張對方的訴訟主體有誤,股東資格確認之訴的被告應該是公司。法官與對方溝通后,對方再次撤訴。
與此同時,我方再次向朝陽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提交了調查取證申請書,要求查清王某的婚姻過錯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王某在收到法院材料后,主動要求與我方進行調解,最終案件得以順利解決。
2022年4月,本案在歷時3年半后,終于以調解結案。調解書大致內容為:
?。ㄒ唬╇p方調解離婚;
?。ǘ┖⒆佑哨w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同時王某支付孩子從2016年起至2018年分居期間撫養費30萬元;
(三)王某婚前的房產以及公司歸其個人所有,雙方婚后的房產歸趙某個人所有,另王某向趙某支付50萬元。
經驗分享:
頭腦清醒,巧妙運用規則
本案有以下幾個經驗值得分享。
?。ㄒ唬┳鳛樵V訟律師,不能只重視實體審理,身陷于案件事實與證據中無法自拔。在與當事人共鳴的同時,應該時刻保持清醒,跳出案件本身,關注案件程序,爭取在程序與實體審理中都能找出要害,給對方沉重一擊。
就本案而言,律師在多個方面均巧妙運用程序規則。
第一,在立案時,利用“經常居住地”優先于“戶籍所在地”規則,避免案件在王某戶籍地審理。
第二,離婚糾紛案件,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只能在六個月后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我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將對方上訴的行為作為新情況、新理由,在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第三,在王小某提起股東資格確認之訴后,我方主張訴訟主體不適格,在案件尚未進行實體審理前即給對方施壓,讓對方選擇撤訴。第四,因趙某所在地疫情嚴重,辦理委托手續公證認證材料十分困難,在此情況下,我方積極向法官申請通過線上法官見證的形式簽署授權書,完成趙某對我方的委托,解決了當事人辦理委托困難的問題。
?。ǘ┞蓭熢谂e證質證過程中,要善于找到對方證據的漏洞與缺陷,為己所用;同時,在為己方當事人梳理、整理證據材料過程中,若發現我方當事人證據的不足,也應該提前告知,避免被對方抓住漏洞。
?。ㄈ┰陔x婚案件中,一定要分析清楚局勢以及當事人的最大訴求。在本案中,趙某身在國外,其最大的訴求就是在不回國的情況下解決婚姻關系。最終,我方通過申請線上庭審的方式達到了趙某的訴求,并實現了趙某利益最大化,最終獲得了趙某的好評。
律師提醒:
婚姻家庭糾紛多源于日常生活,很多事實和道理說不清道不明,調解往往是解決糾紛的最佳途徑。調解可以為雙方當事人留有顏面,保持繼續友好交往的可能,而在法庭上一決雌雄,徹底撕破臉皮,雙方的感情和關系便難以回復。
然而,調解往往需要律師找準時機、找準切入點,對案件有整體的把握,才可能在調解過程中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大的權益。因此,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要善于從事實和證據中找到突破口,從而抓住時機,在最短的時間內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上海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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