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有土地征收補償過程中,行政機關的征地決定是一個重要環節。 征收決定的合法性直接影響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如果征收決定違法,隨后依法實施的補償安置行為也失去了法律依據。 這必然會影響被征地人獲得補償的合法權益,從而引發群體性矛盾和社會風險。 那么行政機關作出征收決定應當遵守那些規定?上海拆遷律師這就為你講解。
一、行政部門有決定征用的法定權力
行政管理機關只有學生主體進行正確、目的合法時,才具有發展作出征收決定的法定職權。
1.行政機關應當具備征收條件。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收補償條例》)第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因此,作出征收決定的行政部門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兩級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市、縣級政府對房屋的征收和補償不具有法定權力。
2.征用的目的必須是保護公共利益的需要。
《國有企業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為了能夠保障我們國家信息安全、促進我國國民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發展等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對于政府工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目前因舊城區改建而實施征收較為典型,在舊城區改建的過程中,有時政府會通過分析商業研究開發的形式來補充舊城改造項目資金的不足,需要設計說明的是,此時學生不能據此否定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因為傳統商業模式開發不僅僅是房屋被征收后土地利用的一種重要手段,其目的仍是為了得到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空間環境、提高學習生活服務品質,仍屬于公共利益目的。
二、房屋征收前提合法
1.對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進行評估。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征收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進行企業社會工作穩定市場風險管理評估有利于中國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收人利益,及時調控風險,化解矛盾。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是否能夠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等規定,是否符合本地區近期和長遠發展戰略規劃等。評估方案制定完成學習之后,要經過調查分析論證形成評估報告,經集體教學研究審定。
2. 補償費應全額收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政府作出征收建筑物決定前,征收的補償費應當足額存入專項賬戶,專門用于專項資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征收補償費在房屋征收決定作出之前沒有全部到位,但政府同級財政部門對此作了專門說明,以確保財政資金用于征收項目的補償和安置,并且征收項目大部分已經簽署和補償解決,因此不宜取消征收決定或確認違法判決,不利于社會秩序的穩定。
3.要按照“四個一計劃”的要求進行。
作出征收房屋的決定,應當取得事先批準的文件。 《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九條規定:"根據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舊城區改造,應當納入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行政機關在作出征收決定時沒有“四方案一方案”的,屬于嚴重程序違法。
以上就是行政機關作出征收決定應當遵守那些規定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權益被侵犯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歡迎您資訊上海拆遷律師,讓專業人士為你服務。
②文章觀點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場,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部分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務用戶之目的,如信息標記有誤,請聯系站長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載任何違法違規的相關信息,如發現本站上有涉嫌侵權/違規及任何不妥的內容,請第一時間反饋。發送郵件到 319898138@qq.com,經核實立即修正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