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仲裁律師解讀:勞動仲裁期間可否自行與雇主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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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勞動糾紛解決過程中,有時候勞動者和雇主可能會考慮自行達成和解,以避免漫長的仲裁程序。但是,在勞動仲裁期間,勞動者是否可以自行與雇主達成和解呢?作為上海勞動仲裁律師,我將從法律角度出發,探討這一問題,并結合實時案例進行分析,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

  1. 仲裁期間的和解

  (1) 可能性

  在勞動仲裁期間,勞動者和雇主之間達成和解是有可能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達成一致意見,解決勞動糾紛。

  (2) 自愿性

  和解必須是雙方自愿達成的,不能強迫或者欺騙。雙方必須在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簽署和解協議。

  實時案例:

  小張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公司愿意支付一部分賠償金,而小張也希望盡快解決問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了和解協議。

  2. 和解的注意事項

  (1) 確保公平公正

  在達成和解協議之前,勞動者必須確保和解協議的內容公平公正,能夠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

  (2) 留有證據

  如果勞動者和雇主達成和解協議,建議留有書面的和解協議,并在法律咨詢的情況下簽署。

  實時案例:

  小王與公司達成了口頭和解協議,但后來公司違約拒絕支付賠償金。由于沒有書面的和解協議證據,小王無法維權。

  3. 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影響

  (1) 提交仲裁申請后

  一旦勞動者向勞動仲裁機構提交了仲裁申請,雙方可以在仲裁程序進行的任何階段達成和解。

  (2) 通知仲裁機構

  如果在仲裁程序中達成和解,勞動者應當及時通知仲裁機構,以便撤回或終止仲裁程序。

  實時案例:

  小劉在仲裁程序進行中與公司達成了和解協議,但忘記通知仲裁機構。最終仲裁機構作出了裁決,導致和解協議未能生效。

  結語

  總的來說,在勞動仲裁期間,勞動者和雇主是可以自行達成和解的。但是,必須保證和解協議的公平公正,并留有書面證據。如果在仲裁程序中達成和解,勞動者應當及時通知仲裁機構,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上海勞動仲裁律師將為您提供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幫助您順利解決勞動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希望本文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勞動仲裁期間自行與雇主達成和解的情況,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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