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繼承律師一文和您說清楚!父母的房產,我們到底該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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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繼承父母的房產除非是父母已經全部去世,而且生前父母沒有把該套房產在遺囑當中寫清楚留給其他人,這樣的話才會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但是,如果父母有兩個孩子,兩個孩子是同時都對父母的房產有繼承權的,自己也沒有資格就全部繼承。今天上海繼承律師就來說一說父母親的房產到底該如何繼承!

  一、父母親的房產如何繼承呢?

  子女作為父母的第一次第繼承人,根據法定繼承是可以繼承的。

  法定繼承的順序:

  第一順序繼承人。

 ?、倥渑?。在正當的婚姻關系中,配偶雙方都是第一繼承人。

 ?、诟改浮<议L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形成養育關系。

 ?、圩优?。成親生子,非婚生子女,撫育子女,構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苓M入首要養活責任的落空配偶的媳婦和落空配偶的兒子。不管是否再婚,只要履行主要贍養義務,就可以成為第一位繼承人。

 ?、蒺B孫子女。

 ?、薮焕^承人。接替父母繼承,是第一個繼承人。

 ?、咛?。假如胎兒的父親去世了,應當給胎兒留下應當繼承的份額,如果出生時是死體,則應該由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

 ?、傩值芙忝?。

 ?、谧娓改负屯庾娓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繼承人,但孫女的父母比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先死,孫女不能是第二繼承人。只能作為代位次第繼承人。

  二、父母健在財產可以分割嗎?

  依據《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去世時開始?!边@就解釋繼承產生必須要有一個去世原因的產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在這里父母去世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生理死亡,這時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蹤達一定期間,人民法院判決宣告父母死亡,這時就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父母還健在的子女雖不能繼承他們的財產,但是卻可通過其他方式得到財產。

  比方父母住在時可通過贈予行動把財產贈給子女,也可通過條約方式把財產出賣給子女,也能夠把本人的財產出售、租賃、贈與給別人或集體。這些行動都是父母正當的懲罰財產的行動,其行動是受法令保護的。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同時,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遺囑的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只要符合《繼承法》的規定,他的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個人或單位都無權進行干涉或阻撓。子女強行繼承健在父母遺產的行為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拓展材料: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去世時開始,以來是父母一方去世,后代和其余繼承人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繼承遺產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雙亡。

  然則根據我國傳統的官方習性,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健在時,一般其實不立時產生繼承遺產的問題,而要比及父母雙亡后,才由子女繼承、分割他們的遺產。父母尚無雙亡就請求分居、分遺產是不孝的、不道德的。然則,這種觀念是與《繼承法》的規定相違背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是繼承開始的唯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兒女和其他繼承人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繼承遺產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雙亡。

  繼承開始后,遺產即可以立即分割,也能夠在其他適量的時候分割。但詳細分割遺產的時候,要看詳細情形,由于繼承開始其實不即是遺產分割的開始。理想生存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的情況下,不肯提出繼承,這樣就可等待父母雙亡后再繼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還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員增多,原有繼承人財產權受到影響,特別是死者的子女與再婚的繼父或繼母沒有形成撫養、贍養關系,致使出現有些繼母或繼父以及他們再婚的子女將死者的遺產隱匿、轉移等等。

  假如父母出現了去世后,其生前的財產也是能夠由法定的繼承人進行繼承,假如國民在生前訂立了遺言時,也是需求按照遺囑規定了內容來分割,如果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也是會按照國家的規定來分割遺產,如果對遺產分割出現糾紛,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方式來解決。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在線咨詢上海繼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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